2020年05月26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守义持正 砥砺前行

——记高阳县人民法院法官齐宁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彬

作为一名乡镇法庭法官,他守义持正,在用心、用脑明辨事实、衡量轻重的同时,积极践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为推进乡村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就是2019年度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高阳县人民法院小王果庄法庭庭长齐宁(现任高阳法院民庭庭长)。

2016年至2019年,齐宁在任小王果庄法庭庭长期间,全面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并为民调组织设计了“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调解调查记录、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调解回访记录、调解卷宗、司法确认申请书”等7种司法确认文书样式,保障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指导工作有效运行。

2019年5月15日,应某村调委会请求,齐宁协助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他现场指导该调委会填写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制作人民调解笔录、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指导调委会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基于对调委会和法院的信任,纠纷赔偿义务人在司法确认当天筹借16万元,一次性赔付到位。据了解,该案是高阳法院开展“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以来指导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的第一起案例。

2019年6月初,应小王果庄镇综治部门邀请,齐宁参与解决一起某加油站股权纠纷案件。该加油站为家庭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股权纠纷,矛盾持续两年多,一直未妥善解决,曾一度使家庭关系非常紧张,甚至有股东扬言要炸毁加油站。

迅速介入纠纷并充分了解情况后,齐宁根据当事人诉求,将纠纷主要内容剥离出来,并促使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为使这一标的额达600万元的协议顺利履行,法庭和镇司法所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及时固化协议内容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让调解协议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和司法强制力,最终使得这一多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各种新的社会矛盾随之而生,尤其是一些因法律空白或规定不明确而产生的疑难复杂案件,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针对该类疑难案件,齐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总结、讨论学习,努力把案件办好,公正高效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在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原告在为被告吊运棺材过程中,因棺材倾斜掉落导致双腿被砸伤。诉讼过程中,原告除要求事主承担赔偿责任外,亦请求红白理事会成员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乡村红白理事会系帮助村民在办理红白事时的自发群众性组织,是村民互帮互助的一种形式,体现的是良好的社会风尚。如果判处红白理事会成员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容易激化矛盾,也影响善良风俗的传承。对此,齐宁通过制定审理方案,依法判决对原告请求红白理事会成员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不予支持。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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