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养儿方知父母恩”,初为人父,更应当知道做父母的艰辛与不易。儿子米立(化名)却因生活琐事对父亲米谷(化名)大打出手,致米谷住院治疗,结果被公安机关拘留十天,被法院判决赔偿父亲各项损失。
儿子米立结婚不久且欠有不少外债,妻子有孕在身,经济拮据。2019年7月,父亲米谷在米立处居住,且不做家务,令米立非常不满,让米谷回自己家居住,米谷气愤不已。
2019年8月,孙子出生直至满月,米谷未曾露面。孩子满月的第二天,米谷来到米立住处索要养老费,并质问米立为何不让其居住。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米立扇了父亲两个耳光,在父亲背上打了几拳,又拿起塑料凳子砸了父亲后腰处,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公安机关于2019年10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米立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米谷拒不同意,将米立起诉至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米谷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9233元。
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孝顺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被告因家庭琐事将原告殴打致伤,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米谷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154元。米立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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