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婧 马军胜 张敏)近日,沧州市检察院收到市司法局关于对该院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回复,该局对市检察院提出的“明确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案件的利益冲突审查机制”民事检察建议予以采纳。
沧州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现某律师事务所存在“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分别担任同一案件双方代理人”的情况,违反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查阅近年来办理的大量案件,检察人员发现本市多家律师事务所都存在违反上述规定情况,扰乱了行业秩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沧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向市司法局提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强化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案件受理的利益冲突审查机制,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形象。
该检察建议得到了沧州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和认可,该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动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期向市检察院作了书面回复。
此次检察建议的提出,对规范沧州市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督促作用,有利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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