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勾洪潮 史明涛)近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召开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联席会议,通过三项举措深推“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开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土壤”。
运河区检、法两部门通过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通报制度,对法院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进行审查,将案件所涉及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处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情况,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执检子系统进行及时登记,建立财产刑执行档案,掌握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做到案件清、底数明。
运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各部门案件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他们与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建立犯罪嫌疑人财产审核通报制度,由提前介入案件的刑检部门对有可能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嫌疑人财产进行检察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防止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转移财产。经与法院执行局沟通,双方各确定一名联络员,不定期通报涉黑涉恶人员财产刑执行情况。
在案件审判环节,该院将对被告人财产核查情况及时通报法院,有助于法院在对涉黑涉恶人员判决财产刑后,宣传财产刑的法律政策和法律后果,促使其主动履行。检、法两部门通过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谈话,公布拒不履行财产刑人员信息,并限制其高消费,通过正反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效果和影响力,督促其认罪服判,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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