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决定自6月2日至20日,对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注册在监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质量巡查。
此次巡查中,对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检查“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大型公建等工程;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桥梁、道路等工程。
此次巡查主要内容为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监督人员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及监督档案整理情况,各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等;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包括受检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质量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及复检情况,工程技术资料质量情况等。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由工程所在地市级行政处罚实施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严格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