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彦良
前段时间单位工作调整,我从一直从事的审判岗位来到执行岗位,职责上也从原来的单兵作战转换到带领团队作战。业务上的不适应,工作环境的变化,一时让我觉得无所适从,感觉压力很大,心理上也有些焦虑。一天晚上,回到家后放下手机,闭上双眼,不经意地想翻翻书以解心中的苦闷。“步兵就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有点意思,书架上的《士兵突击》引起了我的注意。早些年看过这个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故事情节有个大概印象,但原著买过来以后还没有真正读过,于是就开始翻看起来。
看着看着,许三多的形象便开始在我的脑海中树立起来。“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这就是一个让人瞧不起的穷小子干成的事,这都是“坚持”的意义。在这样的“坚持”中,许三多从连队的老末、坑王,不知不觉地超越了绝大多数人,让一贯瞧不起他的高连长、成才都心服口服。他秉承自己的原则“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把每一个平淡的日子,过得都有意义;把每一个任务,都当作自己的“救命稻草”。耐住性子,忍住寂寞,扛住折磨,最终成就了自己。
读着读着就把自己读进了书里。是的,新的岗位与原岗位差别很大,执行案件多、工作量大,干执行得起早贪黑、摸爬滚打,时常要处理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挑战和压力无处不在,比起审判工作更辛苦。其实,有一段时间我想过工作上付出太多,对家人关心太少、亏欠太多,不值得,想过放弃。但许三多的“坚持”,他的“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的原则,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我开始思考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怎样“好好活”。
自己求学时心心向往的司法事业不正是有意义的事吗,全面依法治国是重大治国方略,执行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司法权威的直接体现,意义不可谓不大?于当事人而言,官司打赢了但是权益可能并未实现,执行工作正是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百姓对党和国家的信赖,关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更关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干好执行工作,意义很重大,想想这,辛苦的付出,承受的压力觉得都值了,心里也释然了。
我想,踏踏实实地把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好,就是“做有意义的事”,也是“好好活”了。
(作者单位:东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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