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全力做好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增补)工作,我省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加强与同级法院、公安机关沟通交流,商议选任工作具体事宜。截至5月29日,全省有选任需求的10个市36个县(市、区)已全部确定了选任(增补)名额,全部发布选任公告,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前,省司法厅专门发出通知,就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增补)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明确,严格选任需求,本次选任(增补)的范围包括人民陪审员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届满、人民陪审员缺额数超过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额十分之一、因审判工作需要三种情形;严格选任方式,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采取随机抽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选任程序,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据《河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名额确定、选任公告、第一次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第二次随机抽选、拟任公示、正式任命、履职宣誓等8个步骤进行。
通知下发后,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司法厅通知精神,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有序推进。截至5月29日,全省有选任需求的10个市36个县(市、区)已全部确定了选任(增补)名额,并利用张贴纸质公告、发布电子信息等方式,发布选任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