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赵秋承 邱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衡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郭铁铮在全市开展“压事故、保安全、促稳定”专项整治行动中提出的要求。5月23日,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压事故、保安全、促稳定”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阶段性总结报告:“事故四项指数整体下降,交通隐患、交通违法整治有力,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据统计,截至5月23日,今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65起,较去年同期减少137起,同比下降19.52%;死亡42人,较去年同期减少37人,同比下降46.84%;受伤636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93人,同比下降23.28%;财产损失116781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78715元,同比下降13.27%,事故四项指数整体下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确保行动效果,市局班子成员全部深入分管县(市、区)整治一线;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均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地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组织多部门及各乡镇联席会议,开展了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聚焦重点违法、重点源头、重点隐患和重点人群,全方位、高标准、高规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预防交通事故方面,衡水各级公安机关紧抓重点源头不放松,精准研判、分色预警、叠加处罚、联合共治。在全市公安机关施行重点运输企业分包责任制,将全市红橙预警企业、“两客一危”和安全隐患突出的276家运输企业分包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形成局领导包企业、民警包车辆和驾驶人的“领导牵头、层层分包、层层捆绑”的层级监管模式。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走访排查运输企业458家次,排查重点车辆3851辆、重点驾驶人4210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21份,督促相关运输企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确保源头监管,隐患清零到位。
在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方面,衡水公安交警紧盯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高频次、常态化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两客一危、大货车、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事故车辆保持严管严控。其间,全市公安机关连续开展了8个波次的夜查统一行动,6次“逢十”国省道、农村道路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次全市异地用警统一行动。行动中,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2154起、醉酒驾驶870起、农村面包车超员655起、涉牌涉证22581起、货车超载2850起、拼装报废808起、货车闯禁行4163起,有力震慑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高度关注社情民意”也是专项行动中的重要内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广泛搜集群众反映,先后组织了“电动车治理大家谈”网友见面座谈会、“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与广大交通参与者面对面交流,回应群众期盼,改进工作措施,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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