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宋金栋 :
本院受理原告沧州市易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要求判令你们支付垫付贷款、利息等共39422元及代偿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时晓壹、赵叶军:
本院受理原告沧州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要求判令你们支付垫付贷款、利息等共88415元及代偿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黄骅市祥通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黄骅市伊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黄骅市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张立新、刘晓慧、王国珍:
本院受理的原告汇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黄骅市祥通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黄骅市伊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张立新、刘晓慧、王国珍:
本院受理的原告汇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栗敏:
本院受理申请人郑振泽申请宣告公民栗敏失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83民特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昊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袁梅华及你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袁梅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冀0183民初216号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白岩:
本院受理原告张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2020年1月9日刊登的原告张艳萍诉被告李志涛离婚纠纷一案,开庭日期应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时”。
2020年1月9日刊登的原告郝计春诉被告杨玉红、冯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日期应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时45分”。
2020年1月9日刊登的原告石振刚诉被告李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日期应为“2020年4月9日上午10时30分”。
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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