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春雷 孟凡凡)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个营业执照开个对公账户,就能卖2000元?这样的好事你干还是不干?其实,此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已触及刑法。 日前,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警大队便打掉一个以刘某为首的买卖国家证件作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案件6起。
今年4月以来,桥西公安分局接到线索,有人买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从中牟利。该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通过对涉及的多家公司及账户进行集中研判,发现这些公司地址均在某个居民楼。民警实地调查发现,该小区根本没有这样的公司存在,遂推断这些“法人”很有可能为“职业办证人”,此行为已涉嫌犯罪。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些公司基本不进行实质业务,但公司账户每日流水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根据公司法人代表信息,警方先后抓获了韩某、王某等6人。
“韩某等6人,有的居住在万全区,有的居住在桥西区,未曾有过任何商务活动,日常都是靠打零工生活。今年4月,他们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刘某的人,对方说用他们的身份证每办一个营业执照和账户,就能给2000元钱。虽然他们知道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但为了利益,便办了证件卖给了刘某。”办案民警介绍。
5月7日,通过追踪,警方在怀安县将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其倒卖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行为供认不讳。
刘某交代,在某个微信群里,他认识了一个自称为高某的幕后老板,对方以3000元的价格向他收购各种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他觉得这买卖有利可图,便通过关系四处网罗人,让这些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再到银行开设一个对公账户,他以200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后转卖给高某。通过这种方式,从去年10月起,刘某已非法获利万余元。
目前,案件的扩展深挖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当中。
警方提醒: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后再卖给别人使用,属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当前我国很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作案人常躲在境外,让受害人将被骗资金打入国内的对公账户,给警方案件侦办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出借身份证,不要利用自己的身份证为他人办理对公账号,否则将沦为电信诈骗帮凶,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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