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3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检护明天” 护航未来

——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述

□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张志青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5件68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7件1184人,在检察机关公众号及其他网络平台开展法治教育761次……”在5月29日省检察院举办的“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开放日活动中,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向各界代表介绍了疫情期间我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法治教育工作及网上办案情况,我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代表们的点赞。

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省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了“检护明天”不停歇、常态化。

依法办案,履职不停歇

疫情期间,我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积极探索司法办案新模式,在检察信息技术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借助科技力量,推进远程提审、公诉、帮教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办案两不误。今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5件684人,批准逮捕 328件488人,不批捕56件120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7件1184人,起诉654件1122人,不起诉141人,附条件不起诉59人。为减少病毒传播潜在危险,各级检察院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等未成年人特殊程序工作,共提供法律援助189次、社会调查341次、犯罪记录封存210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362次,有力地保障了办案质量。秦皇岛市检察院积极引导各县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微信、QQ等平台开展帮教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开展帮教工作达80余次。邯郸市检察院积极与看守所、法院沟通,采取远程庭审和提审的方式,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最高检要求,自2021年起,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省检察院党组早谋划、早部署,深入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由未检部门统一集中办理,将“四大检察”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业务归口未检部门统一办理,对未成年人进行综合保护。目前,该项工作在我省已初见成效。武安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拐卖儿童案时,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开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情况,向该市卫健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组成调查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纠正涉事医院违规操作,规范本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管流程,从源头上发现社会管理问题并促进整治,营造了未成年人平安成长的良好环境。沧县检察院支持未成年人史某向法院提起索要抚养费诉讼,法院依法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史某生母每年给付史某6000元抚养费。

网络拓展,督促不停歇

今年以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省检察机关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微电影、动漫卡通、快板等形式,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和农村地区村村通的“大喇叭”广播系统等网上网下途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检察机关公众号及其他网络平台开展法治教育761次。武邑县检察院制作的《小刘哥儿喊话啦!家长谨防疫情期间“缴费”诈骗》未检微视频,被央视“今日说法”官方微博转发。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廊坊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形式,开设“阳光法治微课堂”“云课堂”,在提醒中小学生注意自身防疫的同时,结合疫情期间发生的案例,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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