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3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雄安新区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

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河北法制报讯 (张德新 焦国宏)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成立以来,立足新区多数民营企业面临“转型升级、搬迁转移”的现状,主动担当作为,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该院始终把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发展作为核心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服务民营企业就是服务新区规划建设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保障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该院主动对接,多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织新区两级院检察官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及时了解新区传统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搬迁转移、复工复产中的法治需求;针对不同企业的差异化需求,进行“量身定制”,一对一解决难题;组建“法护雄安”法治宣讲团,以“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为题到民营企业家商会开展集中宣讲;主动向公安机关、法院通报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有关情况,共同研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制度举措。

对于合同诈骗等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该院坚持依法严惩,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扫除障碍,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截至目前,新区两级院共提起公诉串通投标等犯罪案件13件22人、涉黑恶案件22件139人。

为最大程度减少办案活动对企业合法权益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该院贯彻少捕慎诉和平等保护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逐案调度并妥善办理每一个涉民企犯罪案件。同时,严格法律适用,依法审慎处理科技创新转化等环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件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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