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统筹推进全省公证改革建设发展,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日前,省司法厅党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公证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发展公证公益服务,提高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
《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加强公证行业党建,规范党组织设置。各地于今年6月底前按照规定规范设置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党组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与公证机构决策管理层重大问题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要会议列席制度。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组织参与公证机构业务发展、队伍建设、质量管理、公益服务等决策机制。
进一步优化公证公益服务。鼓励公证机构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及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支持公证机构在减灾救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公益服务管理,将公证公益服务纳入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评价指标,鼓励、支持公证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案件化解等工作。
完善优化公证机制,发展稳定公证队伍,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严格收费财务管理。深化公证机制创新,对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实现网上预约、申请、受理、审核、缴费。推动公证机构积极拓展深化司法辅助、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加强对偏远地区公证机构对口帮扶,促进优质公证资源均衡覆盖。
深入推进公证便民利民,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的标准化公证服务,提供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外公证工作,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开展线上自助办证业务,推动公证机构积极拓展深化司法辅助、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
持续加强公证执业监管,依法从严监管。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公证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两结合”机制和优势,提高公证管理水平。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公证业务办理全面登记、全程可控、全网留痕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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