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5日
第05版:法院周刊

深化家事审判改革 延伸审判职能

邢台中院密织青少年法治保护网

河北法制报讯 (路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通过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延伸审判职能等,不断密织青少年成长的法治保护网。

3月,邢台中院少年审判庭在审理何某某与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时,裁定李某自2019年9月起每月按照我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的50%给付何某某抚养费,至何某某年满18周岁止。“考虑到孩子成长需求等因素,我们在判决中写明这一条,保证抚养费能动态调整,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案件主办人李虹说。

除在家事审判中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邢台中院少年审判庭还特别注重调解和心理疏导,避免未成年人因父母矛盾激化受到进一步伤害。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一方阻止另一方探视孩子。法官在法庭上真诚地说:“大人之间的矛盾应该大人解决,不能因此把孩子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希望你们放下矛盾,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邢台中院少年审判庭还对涉家暴案件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发出了全省第一份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社会作出了法律的指引。

着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邢台中院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普法宣传,引导青少年学生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青年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明确4名院领导分别包联一所驻邢高校,为每所高校安排5名法官担任法治辅导员;组织干警到中小学校,为广大师生讲授法治教育课;举办多场公众开放日活动,于2019年联合共青团邢台市委、邢台市教育局举办“红领巾”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同时向驻地小学开放,1000余名小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人民司法。

为预防、遏制校园欺凌现象,邢台中院、邢台市检察院及律师协会共同组织“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联合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等机关单位分别在邢台市七中、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邢台市十二中,举行了关于遏制校园欺凌等为主题的4场“木兰有约”法治宣传讲座。宣讲团通过真实的案例、生动形象的解说,让师生们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实施校园欺凌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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