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冯艳昭 于晓晴)5月29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秦某诉沧州市人民政府和泊头市人民政府的57件系列行政诉讼案,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文阁、泊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付军分别作为两级政府的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此前,秦某因对泊头市人民政府为其所在村的64个村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行为不服,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沧州市政府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撤销了泊头市政府的1个登记行为,对其他登记行为不予撤销。秦某就57个登记行为和复议决定向沧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沧州中院合并审理了以上案件。
两级政府机关负责人在认真听取原告诉求后,分别代表两级政府进行答辩,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了积极回应。张文阁副市长表示,他代表沧州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既表明了市政府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高度重视,又表明了市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坚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决心。
省法院行政庭庭长范艺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左志国,以及沧州市16个县市区政府、11个市直机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共5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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