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8日
第04版:法案

捉住专门儿吃“窝边草”的“兔子”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哲

通讯员 梦友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平山县公安局下口派出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温某,却专门盗窃邻居家的财物。

平山县下口镇某村地处晋冀两省接合部,全村400多人,是个偏僻的小山村,百姓生活朴实,从来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今年1月18日上午,该村李某一家外出没锁屋门,下午3时许回家后发现屋门被打开,衣柜被撬,夹在被子里的2000元现金被盗,立即向下口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民警仔细勘查了现场,但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就在民警全力侦破此案时,3月底的一天,该所又接到报警:村民李某某家里被盗现金1000元。接着,4月、5月,该村又陆续发生3起入室盗窃案件,少量现金及4件金银首饰被盗。

面对接二连三发生的盗窃案,下口派出所所长李志刚带领民警深入摸排,努力寻找案件的突破点。根据5起案件的作案手段、作案时间分析研判,他们认定系同一人所为,决定并案侦查。

经深入摸排, 民警发现5起盗窃案案发现场附近均有该村村民温某的身影。同时,民警还得知:5月8日,温某在某金融网点顺走一盒香烟,被当场发现。因没有具体损失,该金融网点没有报案。种种迹象表明,温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25日,民警将温某传至派出所。在强大的压力下,温某交代:今年1月18日至5月中旬,其先后入室盗窃作案5起,将所盗现金全部挥霍。随后,民警在其家中缴获了失窃的项链、手镯等金银首饰。

6月1日,平山警方对温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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