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威)日前,衡水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筑牢社会平安稳定的法治根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按照每个乡村都建设一个法治型基层组织、搭建一个法律服务平台、创建一个普法宣教体系、建立一套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完善一套村规民约的“五个一”要求,该局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同时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该局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多发的合同违约、债权债务等纠纷,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该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排查,摸清潜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源头防范,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社区(村居)每天、街道(镇)每周、县市区每月、市每季一次大排查制度。市司法局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同时配套建立重要事项会商、特殊情况通报、定期督导评估等制度。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门别类逐一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加强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台账,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辅助力量和侧渠道作用,依法及时调处当前热点问题,促进源头治理。
此外,该局还注重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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