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提高全省人民调解员运用民法典开展调解工作的能力,6月5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下发《关于组织全省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民法典工作培训方式、培训范围等内容进行了具体安排。
《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培训。各地要把民法典的学习培训纳入各级人民调解员培训规划和培训内容,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和河北调解员网络学习培训平台,运用集中培训、辅导讲座、网络培训、研讨交流、实操训练、旁听庭审、个案指导等形式,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科)工作人员、全体人民调解员进行学习培训。学习培训范围主要是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抓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的学习,抓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的学习。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科)要把学习培训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调解就在身边。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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