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6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创建活动。
此次“零酒驾”创建活动将推动全民参与、全域创建,试点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曝光一批有影响的酒驾醉驾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一批源头遏制的固定宣传阵地,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常态化宣传机制。
创建工作中,省会交管部门将通过在参与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选定位置,设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也将以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推动将“零酒驾”创建活动纳入本地综治、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对接单位安全责任人、街道办负责人和辖区驾驶员,联合签订《零酒驾承诺书》,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