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占坤)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强力推动贫困人口赡养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加大力度对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不足、虚假赡养的情况进行摸排。近日,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对一名未尽职尽责赡养老人的当事人进行了劝诫。
今年5月,沽源检察院在与该县某乡政府进行座谈时了解到,该乡某村村民存在未尽职尽责赡养老人的情况。沽源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对该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经过询问相关人员及当事人后得知,该村民兄弟姐妹4人,80多岁母亲在村里独自一人居住。2019年,其母亲住房被划入危房改造范围,乡政府出资在房屋原址建筑新房。因在房屋改造过程中个人需要承担部分费用,该村民拒绝为母亲的住房进行改造。另外,该村民及兄弟姐妹在平常赡养老人过程中存在相互推诿、赡养不足的情况。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对当事人进行了劝诫,并制作了劝诫书。该村民当场表示接受检察干警的劝诫,同意为母亲进行房屋改造,并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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