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振宇
近年来,兴隆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枫桥经验”的时代新内涵,通过发挥诉前调解中心中枢作用、4个“中心法庭”横向拉动、14个“一乡一庭”纵向发展,形成从上到下全覆盖的新时代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诉求。
“金钥匙”化解“疑难杂症”
自2019年成立诉前调解中心以来,兴隆法院将矛盾化解窗口前移,纠纷化解和司法确认有效衔接,成功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为把诉前调解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切实有效化解群众司法诉求中的“疑难杂症”,兴隆法院积极配备“金钥匙”——组建诉前调解中心,选派调解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5名书记员、11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退休法官及资深调解员,组成特邀调解员队伍,专司提前介入和有效过滤矛盾纠纷工作。截至目前,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纠纷866件。
在一起某私人企业与某局的行政处罚纠纷中,私企法定代表人认为处罚较重,一纸诉状将某局起诉到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深入了解案情,多次做当事人和某局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私企法定代表人承诺依法生产,原行政处罚停止执行,某局对处罚数额适当降低。此案以调解结案,既规范了市场秩序,又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妙方”巧解家事纠纷
针对基层家事纠纷多的现状,兴隆法院积极培养“诉前调解中心”“一乡一庭”的特邀调解员学会运用多元思维处理涉婚姻纠纷,同时加强与乡镇、村级调解组织协调联动,动员当事人亲友、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士参与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确保当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韦某与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归男方韦某抚养。离婚一年后,女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一乡一庭”特邀调解员接手纠纷后,多次找韦某调解无果,后得知韦某的一个亲属在当地很有威望,于是找到韦某亲属参与调解。在韦某亲属帮助下,调解员再次耐心做韦某工作,通过耐心劝导、分析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孩子随女方生活、韦某给付抚养费的调解协议。
“调味剂”调出社会和谐
兴隆法院依托中心法庭及“一乡一庭”调解员身处基层一线的有利条件,抓矛盾纠纷倾向性问题,以最快的速度,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利。
在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中,当事人谷某在骑车收栗子的途中被某公司的光缆绊倒,昏迷住院8天。谷某认为是某公司未能及时维修光缆给自己造成损失,提起诉讼。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入事发现场查看,到当地派出所取证,全面准确掌握案件事实。通过质证事实审查后,双方一致认可侵权事实,但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调解员与双方分别沟通,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最终依法确定损失赔偿数额,某公司和谷某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某公司当场支付谷某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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