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2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指导追加第三人、悉心调解、发出司法建议……

二手房纠纷案 案结事了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6月8日,一起二手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贾某娇夫妇来到晋州市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民商事法庭庭长范占良手中,对法官秉公办案表示感谢。这是晋州法院审结的晋州市首例二手房网签并资金监管纠纷案。

2019年9月,贾某娇通过某房产经纪公司看上了一套二手商品房,户型、环境、价格都十分满意。经纪公司为促成签约,表示房地产交易将开始资金监管,慢签可能会有诸多不便。于是,贾某娇没有过多考虑,匆忙支付房款并网签成功,紧跟着在农商银行办理了二手房贷款,款项下发后即进入了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资金监管。

办理房产过户时,贾某娇被告知,其购买的房产在工商银行和某典当行均有抵押且尚未解除,无法过户。多次协商无果,贾某娇一纸诉状将卖房人齐某夫妇连同房产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支付银行利息和违约金共计151万元。

晋州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范占良发现该案存在诸多难点,一判了之的话,虽案结但事却难了。考虑到网签买房资金监管制度刚刚推行,风险节点监控尚有盲区,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范占良从“和谐诉讼”的角度,指导当事双方将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农商银行、工商银行、某典当行追加为第三人共同参与诉讼。

审理过程中,参审七方均同意调解。经过再三商榷,最终七方达成共识:购房合同继续履行,房地产交易管理所配合农商银行,将监管账户资金67.5万元按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转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由法院按照既定数额分配到位,剩余款项支付卖房人齐某夫妇;支付完毕即解除抵押,卖房人协助贾某娇办理过户手续,逾期由人民法院强制过户。同时,法院向房产交易中心提出司法建议,加强与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堵塞网签漏洞,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在指定日期内,贾某娇走完所有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卖房人拿到了剩余卖房款,房产交易中心采纳建议,及时堵塞了网签漏洞。至此,晋州市首例二手房网签并资金监管引发的纠纷案件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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