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刑罚执行完毕后却没有缴纳罚金,执行干警考虑到若不是故意逃避,强制惩戒将会给被执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张振华 记者 陈兆扬)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来了一名“特殊”的被执行人——胡某,不仅主动缴纳了2000元罚金,还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我以为拘役就是对我之前犯罪行为的惩罚了,就不需要再缴纳罚金。幸亏你们为我着想,及时提醒我,才没让我上了失信名单……”
原来,2019年7月,胡某醉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蔡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胡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胡某与蔡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随后,公诉机关向黄骅法院提起诉讼。黄骅法院经审理后,于今年2月以胡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刑罚执行完毕后,胡某依然没有缴纳罚金。该案于5月22日被移送至法院执行部门。执行干警立刻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却发现胡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因案卷中胡某留下的联系方式有误,且家庭住址也不准确,执行干警一时无法与胡某取得联系。对此,执行干警多次翻阅胡某的卷宗,发现判决书上写明“胡某认罪态度良好”。结合罚金数额不大,执行干警由此推测,胡某会不会忘记缴纳罚金。
按照执行程序,如果胡某长期不履行义务,将会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措施。如果胡某不是有意逃避履行义务,却因此被惩戒影响正常生活工作,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所以,执行干警决定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找到胡某。
5月26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胡某所在的村庄,挨家挨户询问胡某住址。当他们到达胡某家中后,胡某外出并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向胡某妻子说明了来意,胡某妻子听后,连连表示感谢。
5月28日,胡某来到法院,缴纳了全部罚金。执行干警为胡某出具了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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