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通知,提出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以实现流动摊点设置管理规范、活而不乱、便民不扰民和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助推“夜经济”“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以街道为单位,对现存的便民摊点进行逐街逐巷梳理摸底、评估、论证,合理确定可以从事流动摊贩经营的街道、路段、时间及可容纳的商贩量等,不搞一刀切,杜绝一窝蜂。便民市场、集贸市场要划区域、定时间,守规矩经营,落实管理措施,确保通行畅通、秩序良好、卫生整洁。同时,加强对露天烧烤、占道餐饮、临时摊点、早夜市等监管,杜绝市容秩序混乱和垃圾乱倒,防止影响交通、噪声扰民、环境污染。各地在设置流动摊点、便民经营场所时,要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合理设置摊点间距,控制市场人群流量,做好体温检测、定时消毒等防控工作,主动与防控部门协调工作,联防联控,确保市场不发生疫情。
省住建厅提出,要严格执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环卫清扫保洁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巡查、考核评价、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建立流动摊贩信息档案,精准掌握流动商贩信息、经营动态等,加大市场经营时段执法巡查、夜查力度和频次,坚决制止垃圾乱倒、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同时,探索建立流动摊贩联防联控管理体系,将流动摊贩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记入诚信经营管理工作评价台账,实行黑名单管理。建立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自然资源、防疫、公安等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有关要求,收集和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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