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年近六旬的王某,已经快到安享晚年的年纪,却冒充公职人员,以可以低价购买进口轿车、为人安排工作为由,诈骗他人11余万元,最终锒铛入狱。
2017年5月,家住石家庄的罗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某。通过聊天,王某了解到罗某想买一辆进口轿车,便称自己有战友在海关工作,可以低价购买。为获取罗某信任,王某将自己的身份证、纪委工作证等证明材料发给罗某。信以为真的罗某按照王某的要求,分两次将“关税”“拖车费”共计6万余元转账给王某。车的事儿还没办成,王某又打起了别的主意,称其可以帮助罗某的弟弟安排至某政府部门工作,让罗某为其转账4万余元。然而左等右盼的罗某既没等来自己的进口轿车,也没看到弟弟的工作落实,就多次找王某讨要说法,王某却以种种理由搪塞,意识到被骗的罗某随后报警。王某被警方抓获后,对其骗取罗某11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已将11余万元全部挥霍。
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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