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2日
第05版:一线传真·聚焦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道交一体化” 改革试点显成效

作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探索推进,建立了多元调解、运转顺畅、公正高效的“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有效解决“调解难、鉴定难、诉讼难”等问题,试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月至5月底,道交纠纷案件由诉前调解转立案112件,同比减少44%。

夯实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桥西区法院坚持将“道交一体化”改革作为高效化解民生案件的重要举措,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起草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规划报告,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方向;持续规范流程、创新机制,先后建立完善改革试点工作规范、调解员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不断规范程序衔接、平台利用等标准流程,明确调解时限、理赔时限、赔偿标准,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形成规范交警调解、突出诉前调解、审判解纷“收官”的道交纠纷化解新模式。

突出重点环节,探索特色做法。桥西区法院坚持法院主导开展“道交一体化”工作,将“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及其办公室设在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和诉调对接中心分别增设“道交网调”接待窗口和道交纠纷调解室,对纳入平台的道交纠纷实行全流程监管;与保险公司沟通选派6名工作人员,常驻调解中心负责调解工作,实行重点保险公司调解员每日在岗、其他公司调解员轮勤制度,依托“收案登记—调解审查—调解员收案—调解员调解—调解不成转立案”的诉调衔接模式,重点突出诉前调解机制,确保大量道交纠纷在立案前得以化解。

强化顶层设计,彰显改革效果。桥西区法院将“司法理赔计算器”嵌入调解平台,实现交警大队、法院、当事人三方“一键”获取理赔额度。研发专门微信小程序,当事人依托该程序直接网上申请诉前调解;积极调研统一道交纠纷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对省法院等四部门印发的《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予以借鉴,有效发挥了试点法院的参谋助手作用。     李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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