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名涉嫌二次醉驾男子。 当日,民警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都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让驾驶员出示身份证件,驾驶人称未携带。其间,驾驶人意图启动摩托车驶离,被执勤人员制止。此时,执勤人员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便将其控制。经网上核查,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于2018年因醉酒驾驶已被吊销。民警将驾驶人带往医院,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图为驾驶人在接受检测。
(李连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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