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6·13”浙江温岭槽罐车泄漏燃爆事故敲响警钟。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6月17日,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深入3家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展检查整治危险品运输车行动。
该大队向企业负责人通报了“6·13”浙江温岭槽罐车泄漏燃爆事故案例,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大队民警还对企业的GPS动态监控系统、安全生产制度、驾驶人资质、每月交通安全培训台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及驾驶人年检信息、车辆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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