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梁晓刚: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西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2685号起诉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建红: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西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2696号起诉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姜彦林: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揽旭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2418号起诉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揽旭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2420号起诉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宁夏联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彦玲、谷立方、耿景彦、元氏县鸿浩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511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素革、张菊珍、耿景彦、元氏县鸿浩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414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广雷、张丽静、耿景彦、元氏县鸿浩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511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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