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6月28日,邢台市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全省社会治理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邢台市委书记钱三雄出席会议并讲话。邢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大平出席会议,就推进试点工作作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正视差距、抢抓机遇、补齐短板、培树亮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邢台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强力攻坚,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重大风险预测预警,继续推进重大风险隐患集中化解攻坚行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问题发生。织牢织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基层民警、治保人员和“五小工程”等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探索打造“枫桥经验”邢台样本,持续深化“146”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体系建设,切实夯实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平台。加快推进“多网合一、一网统管”,整合16个部门网格,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治理“全要素网格”。切实提升综治中心实战能力,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治理基础数据库,增强指挥调度、事件处置、预测预警、智辅决策四大动能,建强高效运行的基层综治中心。全面夯实基层平安建设根基,推进“平安七创”活动,探索完善“社会治理群众参与”机制,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加强社区治理,推进和规范业主大会、物业管委会等建设,实现居民公约等“微法典”全覆盖。
据了解,日前,中央政法委批准邢台作为我省六个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之一,开展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6月12日,邢台市通过了《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邢台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