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有效缓解了后期案件诉讼、执行阶段的压力,更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6月15日当天,该院人民调解员就成功调解了2起案件。
当日,在人民调解员李雪芹连续多日耐心细致地劝解下,离婚案件当事人郑某和吕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故城法院诉前调解窗口,拖欠了9个月的工资在法院干警和调解员的见证下,由被告刘某某当面支付给了原告陈某。 孟翔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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