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9时,随着法槌庄严敲响,泊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齐某等2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一案。
该案系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犯罪地在肃宁县的涉黑案件,也是省高院督办案件。
泊头法院成立了以院长尹东升为总指挥的涉黑案件审理指挥部,制定了庭审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警务保障预案,对案件审理、疫情防控和警务保障进行详尽安排,精心组织了庭前、庭审各个环节的工作。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并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该案自6月20日开审,6月22日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赵志鹏 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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