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3日
第04版:人生

一名交警的为民情怀

——记黄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肖树江

□ 通讯员 王子杰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在沧州市交警系统,黄骅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肖树江算得上是“小有名气”,因为他不仅是单位的“全能型业务标兵”,也是被沧州交警支队命名的“交通管理标兵”,更是全省交警系统“事故处理人才库”成员。除此之外,他还曾在全省交通事故业务比武中荣获第一名,并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市以上单位评为优秀民警、模范交警及先进个人。

如此之多的“光环”聚集在一个人身上,熟悉肖树江的人却都说“并不意外”。自1994年8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他一直奋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上,先后参与调解、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4000余起,没有一起事故处理结果被上级公安机关变更和撤销,更没有一起事故的当事人上诉、上访。同时,他还主持参与审查并抓获了交通肇事嫌疑人70余人,用“实干+担当”书写了一名交警的“为民情怀”。

“三个一”工作法叫响全队

今年4月10日,在黄骅某厂打工的黑龙江籍男子邵某因车祸死亡。邵某的儿子从外地赶来找到肖树江请求尽快处理案件。肖树江随即与法医、肇事方等联系,推进鉴定速度,协调赔偿事宜。经过一番工作,最终在10日内便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赔偿到位。收到赔偿款时,邵某的儿子激动万分,对肖树江的工作感激不已。

这起案例,只是肖树江工作的常态。他常说,事故当事人都有许多烦心事、麻烦事和闹心事,他们有的甚至因亲人故去而悲痛欲绝,其心理煎熬是无法比拟的。这时就需要事故处理民警用真诚和理解去抚慰他们心灵的创伤,用耐心的态度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得到尊重,感到温暖。

同事们发现,从警26年来,肖树江从未和当事人红过一次脸、拌过一次嘴。每天,他都能接到一些当事人的咨询或请求。对此,肖树江都给予热情答复,能尽快办的,立即给予安排处理。肖树江还结合工作实际,在事故中队推出了“三个一”工作法,即“给服务对象一个满意答复、一个真诚的微笑、一次近距离接触”。如今,这一工作法早已成为黄骅交警大队推广的典型经验。

把当事人的事当自家事

“把事故当事人的事当自家事办,尽快尽早尽力帮他们解决好,让他们及家属受伤的心灵得到安慰!”这是肖树江对同事们常说的一句话。肖树江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那是2009年12月,沧县风化店驾驶员孙某骑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死亡。其父母及妻子赶到黄骅交警大队,向负责办理该案的肖树江要说法。肖树江热情接待了死者的家属,然而当谈到孙某是因酒后驾车,且车无牌、人无证、责任大时,家属竟无法抑制情绪,跪在地上大哭起来。

疙瘩解不开,案件结不了。肖树江随后走访了这个家庭,这是一个五口之家,除孙某夫妻和一个年幼的孩子外,再就是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一家人全靠死去的孙某打工维持生活。看着跌入困境的家庭,肖树江的心揪了起来,“一定得为这个家做点什么”。回来后,肖树江根据机动车强制险有关规定,重点做了大货车司机的工作。经多方努力,他最终协调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为孙某的妻儿父母争取了11万元赔偿金。

多年来,对待事故当事人及家属,肖树江始终在奉献着自己的一片诚心与爱心,让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在悲伤之中能感受到来自交警的温暖。他已记不清多少次为陷入困境的事故当事人买来饭菜吃食,送上返回家乡的车票……

练就一身过硬本领

今年5月29日,在黄骅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会议室里,由肖树江牵头,中队8名交警齐聚于此就该市某小区门前事故多发问题进行研判。大家集思广益,最后提出建议,一是增加交警巡逻密度,二是要尽快设置信号灯。随后,中队将此建议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大队,大队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立即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目前,此建议已纳入黄骅市智能交通建设范畴,预计今年8月30日前即能开通。

从2012年底担任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时起,肖树江就把每周的星期五作为中队雷打不动的学习交流日。除了适时研判一些交通治理方面的课题,肖树江还规定每周有一名民警根据自己办理的事故案例进行集体讨论、交流办案心得体会。

梅花香自苦寒来。从参与事故处理工作的那天起,肖树江就注重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技能比赛,利用公安网络平台与全国各地的同行进行业务交流。他不断将理论用于实践,每逢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他都要认真提炼成功的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扎实的业务功底、娴熟的业务技能,为他公正执法办案、尽职尽责为民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他在中队所倡导的学习交流活动,不仅是他要求自己学习的延续,更是提高中队民警整体素质的体现。

肖树江经常说,处理好交通事故就要不断强化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自身的执法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7-03 ——记黄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肖树江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0145.html 1 一名交警的为民情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