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3日
第05版:法院周刊

省法院院长卫彦明到沧州法院调研时强调

强化责任担当 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马红娟)6月23日至2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孟村、盐山、海兴等基层法院,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期间,卫彦明先后视察了相关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及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情况,听取相关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卫彦明对沧州法院近年来的各项工作表示肯定,特别指出他们在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创造性开展网络诉讼工作,有效降低了疫情对法院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法及时维护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卫彦明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卫彦明要求,要提高依法服务保障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院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中承担的重大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学习贯彻民法典,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把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刑交叉”案件,推动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坚决防止“办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跑了一批企业家”。

卫彦明指出,要主动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恢复正常经济秩序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严把立案关口,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近期出台的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执行案件等司法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风险。

卫彦明强调,要全力做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做好民法典实施前后的衔接工作。要服务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积极参与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的收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的惩戒力度。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巩固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成果,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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