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魏志刚)近日,邢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主动执行、灵活执行、善意执行,化解了一起企业间经济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常州某企业与被执行人邢台开发区某企业委托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75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开发区法院查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有少量财产,立即采取冻结措施。执行法官来到企业进一步深入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某公司是开发区引进的一家高端制造型企业,刚成立两年,正处于起步发展期,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订单大量减少,公司只能勉强维持经营,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系江苏省一家民营企业,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直催促法院加快执行。
如果按照惯例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还要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无疑会令被执行企业雪上加霜。执行法官从双方企业合作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工作,希望他们共渡难关。在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走访和耐心调解后,两家企业达成了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申请人拿到了首期执行款15万元。经过申请人同意,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保障了企业正常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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