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7月3日,省司法厅就河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有关事项发布公告,提醒广大考生注意考试有关事项,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020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客观题考试将在石家庄、唐山等11个地市对应设置11个考区,各考区设定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如考区机位已满,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选择其他报名地报名。我省将根据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区考点。
今年法考考试安排与往年略有不同,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自考人员,在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可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
今年主观题考试不再为应试人员配发纸质法律法规汇编,应试人员可在计算机上查询电子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中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今年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不同的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安全顺利,司法行政机关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