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勇志)今年以来,盐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出台制度机制“安商”、强化司法办案“护商”、法律贴身服务“惠商”等措施,精准履职,主动作为,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该院出台制度机制“安商”,着力构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今年2月,他们与县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成立由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等7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组,与60余家民营企业对接,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已解决企业法律问题23件。
该院强化司法办案“护商”,着力保障民营企业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强迫交易、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已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20人;扎实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涉及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发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去年以来,已依法对15家民营企业法人或实际经营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该院通过法律贴身服务“惠商”,着力营造民营企业优质健康的法治环境。举办“民营企业专场”系列活动,进企业进行宣讲活动,现场解答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问题;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提供“门诊式”检察专项服务;针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为民营企业家集中授课;编发《民营企业家存在的法律风险及相关案例》系列法律手册,结合司法办案,针对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等内容,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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