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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等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研判分析会由政法委定期召集,通报重大案件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疑难问题。今年2月14日,邢台市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通告》。方案和通告聚焦金属处理、塑料再生产、化工等15类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对涉及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等15种重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月11日,邢台市“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全面启动,累计录入行政机关558家、公安机关21个、检察机关21个、法院21个,其中涉及环保领域行政机关93家。截至5月底,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350件,其中涉环境类行政处罚案件3713件。政法部门对通过司法实践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督查信息,以堵塞漏洞,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由重点整治到全面开花
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污工作力度,邢台市委政法委坚持打整体战、协同战,督促指导政法单位细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
今年以来,邢台市各级政法单位始终攥紧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两只“拳头”,全力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整治“小、散、乱、差”和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执法工作。“盯大案”“拍苍蝇”,大案小案一起办,在全社会形成震慑效应。
邢台市法院秉持“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恢复性司法审判工作思路,把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注重环境功能修复,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地生态,教育一个群体,普及一些法律”,目前已受理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审结2件。全市法院已审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34名违法个人不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还被判处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资金1000余万元。
就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而言,抓大案固然重要,但抓小案、抓苗头更为重要。将案件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是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5月底,全市共侦办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3人,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508起,治安拘留515人;批准逮捕生态环境领域犯罪37人,提起公诉34件71人;受理环境资源案件69件,结案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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