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9日
第06版:立法执法

唐县坚持“五治”并驱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河北法制报讯 (张金旭)日前,唐县县委印发《坚持“五治”并驱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重点突出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五治”要求。

该县强化乡镇党委(社区)、村(居)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定期研究本乡镇、本村、本社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该县统筹整合乡镇综治中心、乡镇信访服务中心、乡镇联合调解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乡镇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乡镇人民法庭、乡镇司法所等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落地落实。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进景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基层普法活动,要求每个乡镇年内至少建成1至2个高标准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唐县好人”“道德模范”“文明积分超市”以及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德治成为群众自律的主要机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合法合规、适合村(社)情、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党务、村(社)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社区)权力运行机制。

此外,该县还加大社区矫正监控中心向基层延伸力度,将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能逐步向乡镇(村)延伸,推行“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等便民服务模式,利用现代新媒体建立“党员微信群”“公共服务群”“群众自治群”“社会共治群”。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7-09 唐县坚持“五治”并驱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0482.html 1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