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李凯然、崔树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代偿款、保费等共计38210.21元及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志刚、陈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代偿款、保费等共计23210.61元及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树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代偿款、保费等共计30880.78元及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沈玉明、杨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代偿款、保费等共计57231.45元及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明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代偿款、保费等共计29735.83元及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翠、王志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代偿款、保费等共计61872.89元及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吕振和:
本院受理原告冯聪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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