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建华)有租房的、租车的,那你听说过租微信号吗?近日,邯郸永年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奇怪的是,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号并非本人的。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微信号所有人是韩某,他先后4次出租自己的微信号并获利。6月29日,韩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抓获。
原来,前不久,韩某听一同学说,出租微信号能赚钱,没有工作的韩某便想着借此赚点 “外快”。随后,经人介绍,他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对方表示只需用他的微信号登录微信电脑端加群发广告,不会影响韩某的日常使用。韩某心想,只将微信号租出去就有钱赚,而自己也不用做什么,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便同意对方租用自己的微信号。随后,韩某以每次40元的价格把自己的微信号先后4次租给嫌疑人,共获利160元。
每次出租微信号后,韩某在手机上看到对方在电脑端登录自己的微信号后,更换了头像和昵称,疯狂建群添加好友,并发布刷单兼职等信息。几天后,韩某的微信号因被多人投诉涉嫌有诈骗行为被永久限制登录,被害人被骗8万余元。
目前,韩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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