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宋世玉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夏季的下午2时差不多是一天中最炎热的时候。前不久一天的这个时候,黄骅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办案人员正顶着烈日,奔波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路上。
原来,今年4月,李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一纸诉状将丈夫刘某诉至黄骅法院,要求与其解除婚姻关系。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办案人员翻阅案卷后发现,原、被告都已年逾五十。考虑到两人结婚已20多年,孩子早已成年,这个年纪起诉离婚,中间必有一定的曲折。为此,办案人员决定尽快了解案情,争取维系双方的关系。
但令办案人员意想不到的是,调解工作刚开始就遭遇了困难。在与双方沟通的过程中,原告李某要求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而被告刘某在电话中虽同意离婚,但态度强硬地表示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到法院去办理。双方的态度让办案人员意识到,两人的“间隙”已经很深。为了尽快调解双方的纷争,办案人员决定上门沟通,并与刘某商定了调解地点和时间。
当天下午2时许,办案人员带着已与双方沟通确定好内容的调解笔录来到被告刘某的住所,见到了满脸惊讶且带着一身酒气的刘某。也许是没想到办案人员真的会上门,此时的刘某态度比电话里缓和了许多。但他却不让办案人员进屋,提出到院里去协商具体事宜。于是,办案人员就来到屋外,与刘某进行沟通。
“这是根据之前您和原告的意见作出的调解笔录,您可以自己确认一下,或者我们读给您听也可以。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您与原告的孩子已经成年,原告也放弃对夫妻共有财产的主张,现在调解的内容只有双方离婚这一条。如果您没有意见的话,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可以了。”大太阳地里,办案人员耐心地与刘某做着工作。可没想到,半晌不语的刘某在听完办案人员所说的话后突然说道:“签字可以,但我要求在笔录上必须加上一条‘原告李某与儿子今后再无任何瓜葛’,否则我就不签字。”
这大大出乎了办案人员的意料。对此,办案人员又开始设身处地劝说刘某,孩子毕竟已经成年了,有自己的主张,也有自己的判断与选择,作为父母都应该尊重孩子的想法。但不管怎么说,父母的身份永远都不会改变……10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太阳下一直站着的办案人员早已汗流浃背,但为了解开刘某的心结,他们一直在做着不懈地努力。
在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刘某终于改变了想法,主动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看到满头大汗的办案人员收拾卷宗,此时的刘某突然想起要给办案人员去买水喝,刘某的这番好意被办案人员婉言谢绝。
下午4时许,办案人员才踏上回程的路。在路上,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疙瘩”还有不少,调解还面临很多困难,但是只要有希望他们就不会放弃。他们说:“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为群众化解一些矛盾,这苦就没白吃,汗也算没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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