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实效和质量,张北县交警大队邀请保险公司人员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员,为事故科全体民辅警开展了培训活动。
培训中,相关人员向事故科民辅警讲解了垫付救助基金的情形、救助基金申请所需资料、救助基金追偿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流程,并开展了交流活动。
崔莹 闫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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