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殷子曦)7月3日,根据兴隆县委宣传部安排,兴隆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孟水在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作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村党支部书记等1000余人参加了学习。
谢孟水从民法典颁布的背景、重大意义、编纂的指导思想及民法典的框架、内容等方面进行专业解读,重点就高空抛物法律责任、为见义勇为者“护身”及离婚冷静期等群众关注的问题,结合法学理论、典型案例和丰富审判经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进行讲解。
听取报告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东伟对谢孟水的授课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其讲课既有理论高度,更有实践层面的对策思考,对干部系统学习领会民法典精神,自觉守法、科学用法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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