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郎瑞云)为减少审判工作中因判项不明导致执行不能问题,进一步提高执行实效,广宗县人民法院开展了“规范裁判文书,明确文书判项”专项活动。
广宗法院全面汇总常见的易导致执行不能的判项类型,并组织审委会进行研究分析,探索如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文书判项,建立常态化审执联动机制,确保生效判决得以高效执行。该院汇总出利息计算方式、财产交付、返还原物、宅基地纠纷、探视权等12类易产生判项不明的文书类型,明确判项表述整改要求,如探视权判决书应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探视方式等内容,判决返还原物则应明确原物特征。他们通过进一步明确判项可执行内容,提高文书的适用性,为后续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同时,该院利用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组织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对文书规范进行集中学习,熟练掌握相关判项的撰写格式、内容,将文书可执行性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对发现的因判项不明导致的执行不能问题,严格追责,并按照“前两次通知、第三次通报”的方式,督促法官落实文书规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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