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周密部署,严查辖区企业内部运输车辆,剔除交通安全隐患。
7月1日,曹妃甸交警二大队民警在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车牌的货车,遂立即示意该车司机靠边停车。经查,该货车为报废车。经询问,民警得知该车是从厂内往厂外运送垃圾的车,平时都是在厂内运输,很少上路。民警随即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将报废车辆拖移至停车场。
民警提醒驾驶人,报废车辆灵活性、稳定性大大降低,没有任何安全保障,驾驶报废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勿驾驶报废车辆。 霍群丽 张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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