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的积极协调下,交通事故伤者王某某拿到了社会救助基金82972.54元。
据了解,2月26日13时17分,在安平县Y701乡道中角村东路口处,赵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乘坐人王某某受伤住院、摩托车驾驶人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摩托车乘坐人王某某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符合申请社会救助基金的条件。
霍群丽 王丹阳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