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4日
第03版:法案

酒后“挪车”被处罚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建华 通讯员 杜文宇)喝了3杯啤酒,驾车行驶约100米被民警查获。自认为只是挪了挪车的司机涉嫌酒后驾驶被处罚。

6月25日晚,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在路口设置酒驾治理点。20时42分,一辆银色面包车渐渐进入民警视线。该车从路边一个小区驶出,行驶大约100米就要驶入旁边的医院。执勤民警循例上前对司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司机刚刚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一股酒精的气味。

“我只是想挪个车,拐弯就到了,不然别测了。”驾驶人强词夺理地说。民警要求驾驶员配合检查,结果得出28mg/100ml的数值。该司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冯某当天邀请朋友到家里聚会,由于居住的是老小区,停车位很紧张,回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车位,便将车停放在邻居家门口。晚上,邻居通知冯某挪车,他便打算将车挪到旁边的医院里面,没想到刚出小区门就和民警撞了个“满怀”。

冯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表示万分后悔,要吸取教训并告诫身边的朋友切不要有侥幸心理。最终,冯某被依法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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