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因为房租问题租赁双方发生纠纷,40多人聚集互相讨要说法,一场“恶战”一触即发。沧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民警紧急出警,开展调解——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但是一提起7月6日发生的那一起纠纷,不少群众依然记忆犹新。他们直说:民警太不容易了。
当日上午11时许,沧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明珠警务站接到辖区商户张某的报警,称其在组织工人向工厂外运送物品时,遭到房主胡某、顾某夫妇的阻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从众人的讲述中得知,去年4月份,房主顾某、胡某将此处房屋租赁给了杨某,租期为10年。随后,杨某将房子转租给了徐某和朱某,徐某和朱某又将房子租给了张某,租期一年,并用一年租金入股,各占百分之二十。双方同时约定,房屋租金仍由徐某和朱某负责缴纳。由于经营不善,该房屋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徐某和朱某没有分到利润,所以没有交纳房租。今年5月份,当地国土部门告知房屋需要拆迁,要求张某搬离。当张某组织人力进行搬离时,却遭到了顾某和胡某夫妇的阻拦,要求张某付清房租,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
夏日的中午天气炎热,双方在场人数多达40余人,情绪都很激动,而且双方已经发生口角,随时可能发生冲突。为防止意外发生,明珠警务站负责人高国超立即组织现场民警采取措施稳定双方情绪,待双方冷静下来后,分别了解双方诉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7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并准备签订合同。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双方签订协议过程中,突然出现一伙自称是房主亲属的人,表示对调解工作不满,且态度蛮横、行为过激。民警当场对其予以口头警告,但他们毫不收敛,双方刚刚平复的情绪眼看要再次激化。鉴于此,民警态度坚决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再不听劝告将被强制带离现场并予以处罚。随后,民警一边维持现场秩序,一边继续从情、理、法角度出发,不厌其烦、反复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
面对民警依法处理的决心和态度,当天21时许,在民警的主持下,张某与胡某、顾某夫妇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言明因胡某、顾某事前已将此房屋租赁纠纷起诉到法院,故由张某暂留下与租金数额相当的物品作抵押,待法院作出裁决后,依据法院裁决再处理该物品。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安全离开现场。张某则在民警的护卫下,于当晚将剩余物品安全搬离。
就这样,从上午11时到晚上9时,明珠警务站民警整整做了10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妥善处置了这起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纠纷案件。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