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4日
第05版:公安周刊

沧州交警致信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规范运输货物 筑牢安全屏障

河北法制报讯 (孔大龙 孙德凤)“你们辛苦了!一直以来,你们靠双手养家,担负着危险货物运输的重任,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都作出了贡献,沧州交警向你们致敬!”日前,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致信广大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醒大家吸取事故教训,筑牢安全屏障。

公开信提到,6月13日,沈海高速公路浙江温岭段发生一起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泄漏燃爆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安全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一定要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正规车辆进行危化品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日常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隐患不出厂、不上路,真正为企业筑牢安全发展的屏障。

公开信提醒广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严格规范装载货物,不得混装、超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度不超过80km/h,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km/h;夜间、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要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合理的行车间距,不随意变更车道,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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